(资料图)
1、 1985年4月2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。
2、1985年7月31日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2年12月16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〉的决定》和2003年1月6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批准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〉的决定》的决定修正。
(资料图)
1、 1985年4月2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。
2、1985年7月31日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2年12月16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〉的决定》和2003年1月6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批准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〉的决定》的决定修正。